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会议答辩评审的通知

点击量:12833    发布日期:2009-07-01 16:25:51

 

关于参加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会议答辩评审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9] 1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

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网络评审及总参推荐成果会议初评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按照整体工作部署,我部将对产生的所有候选成果进行会议评审。经研究,会议定于2009716720日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本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将对一等奖候选成果进行会议答辩评审,请各推荐单位(见附件一)通知你单位推荐成果完成人准备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汇报

会议采取在会场播放完成人提交的成果汇报电子演示稿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成果内容简介及成果所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主要办法、成果的创新情况以及成果的应用推广效果等。电子演示稿播放时间为15分钟,请严格按此时间准备。

成果汇报电子演示稿中的语音必须是前三位完成人之一的语音,不得采用专业配音。

二、成果答辩   

完成人提交的成果汇报电子演示稿播放完毕后,评委以电话的方式进行提问,具体方式为:

成果完成人按要求在提前登记的固定电话前等候。固定电话原则上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本地电话,并调试好相关设备,确保通话质量。评审会场专设1门固定电话及扩音等设备,供评委提问和听取完成人解答。

答辩采取“一问一答”式,原则上应由第一完成人回答问题,并且完成人在回答问题前,应首先说明本人的姓名及在成果中的排名。总答辩时间为5分钟。

三、成果汇报材料

1. 汇报材料

根据会议评审答辩要求,成果完成人应提交2种成果汇报电子版本:

1)成果介绍演示版(可自动播放)

2)成果介绍答辩版(可逐页查看。在回答专家提问时,如需要对演示内容做解释,由现场工作人员按完成人要求,逐页展示给答辩专家。)

2、汇报材料要求:

1)可在我司所提供的演示环境(详见表一)下正常运行;

2)所提供的必须是解压缩版本;

3)如使用ppt进行演示,则应将答辩录音内嵌至ppt中。

机器型号

IBM X61

主频

1.6GHz

内存

1G

操作系统

Windwos XP

默认软件

Office 2003SP2

暴风影音 V6.4

表一:答辩现场演示环境

请通知你单位推荐的成果完成人准备上述汇报材料,并于2009710日前,将文件刻录成光盘邮寄到我司评估处。我司原则上不接收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送来的文件。

光盘必备内容应包括:

(1)成果介绍演示版;

(2)成果介绍答辩版;

(3)会议评审答辩回执(附件二)。

光盘可以包括的其他内容:为辅助答辩或进一步说明成果内容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会议评审采取异地答辩方式进行。请各推荐单位管理人员及各成果完成单位、成果完成人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会期内勿到会场探访,有事请与联系人联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教司评估处张清江、吕 良

联系电话:010-66097825 15011478268(张清江)

          010-66097855 13681179392 (吕良)

传  真:010-66096713  66097855

电子邮件:zhangqj@moe.edu.cn  lvliang@moe.edu.cn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 一、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成果答辩时间表(已通知教育厅)

           二、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会议答辩回执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教学成果 奖励 答辩 通知